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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道 德 经 释 义》(连载)

《道 德 经 释 义》(71—75章)

 

第七十一章

 

“知不知,上。不知知,病。夫唯病病,是以不病。圣人不病,以其病病,是以不病。”

太阳高悬于空,普照万物,上下四方无不透彻。明道圣人,恬淡自养,不露聪明,不显机智,好似无知一样,这才是上知。是谓“知不知,上”。常人不然,如火炬在暗室,只照一角,而自以为亮。以小知自见、自是、耀人眼目,本来无知,而自以为有知。是谓“不知知,病”。谁将强不知以为知当作病,那他就不会有强不知以为知的毛病了。明道的圣人,为什么没有这种强不知以为知的毛病呢 ?就是因为他们把强不知以为知当作病,所以才不会有这种毛病。

 

第七十二章

 

“民不畏威,则大威至。”

祸福无门,唯人自招,“善恶之报,如影随形”,“天网恢恢,疏而不失”。常人为其贪生之厚,恣情纵欲,无所不为,不知“大小过恶,各有所归”。急如风火,形影紧随。“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”。久而久之,是以恶积而不可掩,罪大而不可解。乃致杀身之祸临头。

“无狎(xiá)其所居,无厌其所生,夫唯不厌,是以不厌。

既知天理昭彰,毫厘不差,只有修道德,上顺天理,下符人心,中应万事,方可无所不周,无所不宜。不敢处于背理徇私、利欲妄为的窄狭之地,以免天道惩罚。重养自我天真,恬淡世情,不可因贪生之厚,胡作非为,遭刑法而致命。人不轻生,而能享尽天年,是因为不因求生之厚,不轻易抛弃自己的生命。

“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,自爱不自贵,故去彼取此。”

圣人涵养其知,不以机智彰示于外,而能爱其自我本来的天真,谦恭处下,不自我尊贵。

 

第七十三章

 

“勇于敢则杀;勇于不敢则活。知此两者,或利或害。天之所惑,孰知其故?是以圣人犹难之。”

刚强横暴,冒然从事者,谓之“敢”。柔弱谦下,审时度世,探其深浅者,谓之“不敢”。逆天理、背人伦、逞刚强,胡作非为,肆无忌惮,轻生粗暴的这类人,不是遇毒手以伤身,便是遭刑罚以殒命。故称“杀”。时怀仁慈之心,体恤生灵,明于盛衰之道,通乎成败之数,“审乎治乱之势,达乎去就之理”,见义勇为,谦虚谨慎之人,天下共服,人人拥戴。 此乃“活”。“敢”与“不敢”,两种结果不同:勇于“敢”,因刚强而丧命,是“害”;勇于“不敢”,持之以柔弱谦下,可以保身,是“利”。当然天道循环,仍然厌恶的是勇于恃强,横暴不体仁慈者,但常人有所不知。此两者,即便是通晓事物情理的圣人也感到尚难把握。

“天之道,不争而善胜;不言而善应;不召而自来;繟(chǎn)然而善谋。天网恢恢,疏而不失。

四时运行,有生有杀。秋冬不争,万物自然凋零而收藏;春夏不言,自然冰消雪融,万物生长。不须召唤,寒暑交递,昼夜往来。天道运行,宽缓平易,万物自然而生化。由此说明,天道的运化规律,自然法网的孔虽大,却粒米不漏。“勇于敢则杀”,“勇于不敢则活”。或正或邪,或善或恶,无论大小多少,只要为下,定有所报。

 

第七十四章

 

“民常不畏死,奈何以死惧之?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,吾得执而杀之,孰敢?”

犯分越理的凶顽之徒,习性恶劣,内心奸诈,外行蛮横,根本不怕遭惩罚。既知如此,怎么能以国法、禁令去威吓他呢?对这类不怕天道惩罚的凶顽之徒,究竟如何惩处才好呢?以死刑将他处斩于市,以彰法令,行吗?可是那些犯分越理,违法乱纪之人,为了避免当时的杀身之祸,却可以勉强暂时不敢作案。将会待机而动,这不是万全之策。

“常有司杀者杀。夫代司杀者杀,是谓代大匠斫(zhuó)。夫代大匠斫,希有不伤其手矣!

“天生天杀,道之理也”。违法乱纪的刁顽横行者,必将自行入于死地。只要干下坏事,一个也逃不脱。天道是一张恢恢的法网。执政者以刑律处杀,往往出之于私情,处杀未必公道。所以,狱中必有冤囚。这就好象代替主管杀人的人杀了人。这样做,好比不会木匠手艺,却去代替巧匠斫木一样,必有失误。

此章经义是说,对于习性恶劣,不怕死的愚顽之徒,不能只靠刑法恐吓他们,必兼之以德化,教之以道义,使之晓天理昭昭而不可违,良心不可昧的自我省悟。

 

第七十五章

 

“民之饥,以其上食税之多,是以饥。”

圣君明王治天下,随物自然而无为。有的执政者,贪其享乐,奢侈不节,只求宫廷豪华,征民役而修宫室,恣耳目以求声乐,纵科派之条,横征暴敛,不恤民之饥寒,民遭饥馑(jǐn)之患者,盖因于此。

“民之难治,以其上之有为,是以难治。”

百姓为什么难治呢?是因为执政者政令繁苛,任意妄为至甚,故难治。

“民之轻死,以其求生之厚,是以轻死。”

有的人为什么享不尽天年而中途夭亡呢?其原因有二:一是求其生存与厚享,操劳过度,以致精神疲备,气血枯竭,故早死去;二是因求生之厚,分外贪求,以致触其刑法而丧命。求生愈厚,其死愈快。

“夫唯无以生为者,是贤于贵生。”

求生者,反至于死,厚生者,反自轻生。唯有存心养性,恬淡世情。“外其身而身存”,不求生,反而长生。

 

《道 德 经 释 义》(76—80章)

 

第七十

 

“民之生也柔弱,其死也坚强。万物草木生也柔脆,其死也枯槁。”

刚出生的婴儿,心性纯素,肢体柔软,时时趋向于生长。在年长时,情欲繁多,气血枯竭,筋骨僵硬,逐渐转化于死。万物草木亦然。在幼小时枝杆柔弱,趋向于生长,在将近死的时候,枝叶枯槁(gǎo)。 

    “故坚强者死之徒,柔弱者生之徒。”

所以,坚强者是属于死的一类,柔弱者是属于生的一类。 

    “是以兵强则不胜,木强则拱。”

因此,行兵布阵,应心怀仁慈,顺天应人,不可持强暴而横行。倘若贪杀恃强,不得人心,必然败亡,犹如干枯的草木一样,一折就断。 

    “强大处下,柔弱处上。”

由此可知,坚强者实则居下,柔弱者实则居上。 

 

第七十七章

 

    “天之道,其犹张弓乎?高者抑之,下者举之,有余者损之,不足者与之。”

天道运行,不偏不倚,至为公平。就象张弓射箭一样,遇高了就压低一些,遇低了就抬高一些,多余的减去,不够的补足,直到达到适宜合理为止。

 

    “天之道,损有余而补不足;人之道,则不然,损不足以奉有余。孰能以有余奉天下?唯有道者。”

    天之道,是减损有余的而补充不足的,使二者中和平衡,是消灭差别的。人之道,则相反,是减损不足的而奉给有余的,不是雪中送炭,而是锦上添花。

    谁能减损有余的豪富而救济不足的贫困者?只有有道和“替天行道”的人才会这样做。

天道是“中平”。人道相反,是“两极分化”。只有防止两极分化,消灭悬殊的贫富差别,均贫富,等贵贱,方能合乎天道。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。 

    “是以圣人为而不恃,功成不处,其不欲见贤。”

    因此,有道的圣人为天下谋福利而不自以为是,做出了伟大的成就而不居功自傲,谦虚谨慎,含光内敛,从来不愿彰示自己的功劳和才干。

本章以射箭为喻,阐明了天道是中平适宜。人类的行为只有合乎这一原则,才能与道合真。

 

第七十八章

 

    “天下柔弱莫过于水,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,其无以易之。”

天下的东西没有比水更柔弱的。水在方为方,在圆为圆,染红则红,染蓝则蓝,去高就下,顺其自然。可谓柔之至,弱之极。然而攻克坚强的力量没有什么东西能胜过它。水斩关夺道,决堤冲坝,穿石毁物,无坚不摧,无所不至。它的这种性能没有什么东西能改变。

 

    “故,柔胜刚,弱胜强,天下莫不知,莫能行。”

    水至柔至弱,却可以战胜任何坚固强大的东西。然而,天下的人莫不知道“柔弱”的妙用,却很少有人以此修身、治国、行万事。

体性至柔,其用至刚;体性至弱,其用至强。常人大都懂得这个道理,实行的人却很少。

 

    是以圣人言:“受国之垢,是为社稷主;受国不祥,是谓天下王。”

    “垢”是屈辱。“不祥”是灾患。

    因此,圣人说:“能承受全国的屈辱,才配做国家的君主,能承受全国的灾患,才有资格做天下的君王。”

    大禹为天下人民生息治水,三过家门而不入,千辛万苦,百姓拥戴。其命没,而民如葬其考妣(父母)。

周武王为天下共怨征讨,将自身生存置之度外,罹()受无数艰难,方才四海投归,天下共服。 

    “正言若反。”

柔的能够克服刚,弱的可以战胜强,能承受屈辱、灾患的人才配做天下王。这好象是在说反话,是在颠倒黑白。其实,这才是符合实际的至理名言,是颠扑不破的真理。 

 

第七十九章

 

    “和大怨,必有余怨。安可以为善?”

人若利欲熏心,争权夺利,尔虞我诈,互相攻伐,必结怨结雠。即使设法和解了重大的怨雠,心中还会遗留余恨。种了怨,再和解,这怎能算做最根本、最妥善的办法呢

    “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口故有德司契,无德司彻。天道无亲,常与善人。”

    人若能去掉私欲和份外的贪心,充其自然之善,不求和怨而怨自和。契者,是借财物的文约,一张分为两半,左半张由债权者持留,右半张由债务者收存。债务按期还债时,必持右半张与债权的左半张相对以求信。始借时借债者必然感激出借者,还债时仍由借债者自行持约偿还。不论借与还,均非出借者有意求和,如此岂有致怨之处。所以有德者好比债权者持左契一样,先施惠于人,使人在无形中感恩感德,不求合而自合。无德者,如同收税的,原未施于人,却向人索取,必致万民恨之在心,怨之在口。

  天道公正无私,无所偏爱,对任何人一视同仁。种恶得恶,种善得善,总是惩罚恶者,救助善者。

 

第八十章

 

    “小国寡民。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,使民重死而不远徙。虽有舟车,无所乘之;虽有甲兵,无所陈之;使民复结绳而用之。”

什伯:十、百。

器:军械。

徙:迁移。

舟车:战船、战车。

甲兵:披甲戴盔,全副武装的士兵。

国家要小,人口要少。要立大国,创霸业,必然会发动战争,互相兼并,互相残杀,给天下人民带来灾难。天下有道,各安本分,国小就小,民少就少,根据各自国情治理。互不侵犯,和谐相处,则不会有战争。没有战争,刀枪铠甲则无有用场。使民各安本分,不贪身外之物,保重自己的生存。不因分外贪求领土以交争,虽有战车和战船,亦无处用,虽有甲兵,亦无所陈。使民享受淳厚素朴的天然之乐,相似于上古结绳记事时代的淳朴之风。 

    “甘其食,美其服,安其居,乐其俗。邻国相望,鸡犬之声相闻,民至老死不相往来。”

    各地根据各自所处的地理、物产,享用自产的粮食就感香甜可口,身穿自制的服装自觉舒适美好,居于自建的房舍就感心安理得,自处实行自己的风土民俗就感自乐。

这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治体,在这种自治体中,没有贫富之分,没有贵贱之别,各尽所能,各得其所,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,国与国之际,相安无事,只闻见鸡鸣狗叫的自然之音,永无战马嘶鸣之声。天下太平,万民康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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